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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管理职责

发布时间:2010-11-15 信息来源:工商余姚分局 字体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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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主要职责:

     1、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制订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  2、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的注册,核定注册单位名称,审定、批准、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。
  3、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走私贩私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。 
  4、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,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;受理和处理“12315”消费者举报投诉,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 
  5、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。
  6、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、经纪机构和展销会。
  7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,负责合同争议行政调解、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管理,监管拍卖行为,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  8、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、商标印制行为,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;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;组织推荐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。
  9、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、监督管理,查处广告违法行为。
  10、依法监管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。
  11、领导和管理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,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。
  12、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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